员工行为准则

       为贯彻中心的质量方针,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严肃性、客观性和公正性,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遵守下列行为准则:

1.    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的服务,公平对待每一个客户。

2.    奉公守法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。严格执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规定,贯彻中心质量方针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,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。检测人员不得私自承接检测任务。

3.    客观独立。保证与检测工作不存在利益关系,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。不参与或卷入任何损坏中心形象、公正性、诚信度以及降低中心判断力的活动。遵守回避制度,不从事过程以及出具的结果与其存有利益或冲突关系的检测活动。

4.    公平公正。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不正常干预。所有人员应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、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。

5.    诚实信用。遵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,严格依据技术标准开展检测工作,忠实记录原始数据,不得伪造数据、篡改数据,及时出具检测结果。严禁离岗作业。

6.    保守秘密。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。不私匿、转移样品,不转录、复制、转移记录或报告,不以非正常渠道散布所从事检测工作的实施情况。未经批准,不得透露正在进行的监督抽查的相关信息。

7.    尊重与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。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、研制、生产、供应、安装、使用或者维护活动;不利用或转移客户样品和技术资料,用于设计、研制、生产、供应、安装、市场竞争、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等活动。

8.    勤于钻研。积极参加教育、培训活动和能力验证活动,以保证持续符合检测能力并提高个人素质。

9.    虚心接受质量审核和各方监督,认真对待客户的抱怨和投诉,及时受理,认真调查,客观分析,及时整改,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。

10.  爱岗敬业。爱护仪器设备,维护实验室条件与秩序,保证设施设备及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。

11.  树立环保意识,做好三废处理。遵守和执行安全作业管理的各项规定。

12.  树立团队精神,增强集体荣誉观念和全局观念,维护集体荣誉。


联系我们

Consulting service

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      津ICP备06003961号-3.
地址: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
电 话:022-87898167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

在线咨询
联系电话

022-87898167